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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断提升联合作战实验能力

来源:解放军报


 

作战实验作为设计未来战争、锻造备战打仗素质、提高打赢能力的重要支撑手段,必须加强体系化建设,以适应联合部队作战能力生成需求。军队编制体制调整改革完成,为联合作战实验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。新体制下,应加强顶层统筹,抓紧构建力量多元、要素完备、内容丰富、关系顺畅、精干高效的联合作战实验体系,不断提升我军联合作战实验能力。

着眼联合作战,构建类型多元、功能齐全的作战实验实施力量。完善基地作战实验室建设。按照任务职能和规模大小的不同,从作战层级上构建战术、战役、战略作战实验机构,从力量构成上建立兵种、合成和联合作战实验机构,按照作战对象不同,依据不同作战样式,建立重点突出、针对性强的作战实验机构,满足不同类型部队的训练需求。调整优化院校作战实验室结构。新体制下,应突出院校作战实验机构教学保障、实验方法创新、实验理论创新、作战实验技术创新的职能定位,结合院校调整改革,合并优化功能近似的实验室,针对新质作战力量建立相应作战实验室,充分发挥院校作战实验室前沿引领作用。建立健全专业实验部队。针对我军未来可能面对的主要作战对手和主要作战样式,按照常态建设、临机抽组、试验先行思路,依托训练基地建设专业化蓝军部队,针对临时性任务,按照不同实验目的模块化抽组相应的实验部队。立足未来作战的思想,设立试验部队,进行实验论证,牵引部队作战能力建设。

着眼法治保障,构建体系完备、运行顺畅的作战实验法规制度。制定作战实验机构组织法规。建立管理制度法规,明确各机构设立的指导思想、组织架构、命名原则、职责权限、工作程序等基本内容,防止出现权利不清、责任不明、不作为、乱作为等现象,用法律手段规范促进作战实验室体系建设良性发展。制定作战实验室运行条例。明确相关作战实验室的规模结构、功能定位、隶属关系等内容;规范相应作战实验室如何运用、怎样管理、实验数据如何收集、分析、呈报、保存、应用等具体问题,为作战实验室的规范化运行提供制度保障。制定作战实验系统开发规章。按照提出需求、立项论证、研究开发、产品测试、可行性验证、应用确认和成果鉴定的步骤,制定详细的规定和章程,对作战实验系统开发研发全程实行制度化管理,明确各个环节的任务分工、工作流程、评价标准、成果形式等内容,防止出现盲目上马、随意研发、重复建设等问题,为作战实验系统的科学开发打牢坚实的制度基础。

着眼互联互通,构建结构统一、全军通用的作战实验标准规范。建立数据标准规范。数据是作战实验的“血液”,应将标准化、规范化贯穿于数据的产生、传输、存储和使用全过程,建立完整的实验数据的体制标准,彻底解决标准各异、烟囱林立等问题。作战实验管理机构应着力加强对实验数据标准体制的统一规范,明确各类作战数据的技术标准、数据结构、数据格式、数据分类描述规则等,从技术层面破除互联互通的障碍,确保作战实验数据无障碍共享。建立集成标准规范。集成框架是作战实验系统的“骨骼”,全军应推行在各作战实验系统间从开发到集成、配置、应用全过程适用统一的封装、接口、服务的标准,消除作战实验系统向联合方向发展的技术壁垒,实现不同层级、不同功能系统之间的即插即用。建立仿真模型标准规范。作战仿真模型是作战实验系统的“经络”。应当以联合作战实验目标为牵引,建立统一的作战环境模型体系、兵种实体模型体系、行为规则模型体系、评估模型体系等,并就建模过程中的军事概念模型描述方法及要素、数学逻辑模型设计规则、程序模型的开发流程及要求进行规范,为构建稳定、通用和易扩展的模型库提供准则。

着眼科技创新,构建理技融合、研战一体的作战实验基本链路。技术决定战术,战术牵引技术。要实现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目标,就必须有一流的军事理论做引导、有一流的军事科技作支撑。理技融合,是实现这两者共同发展进步的必然选择。通过机构、力量和任务的融合,实现方式方法和思维理念的融合,是理技融合的必由之路。而联合作战实验,是打通这条道路,实现最终融合的有效手段。通过构建虚拟和真实相结合的实验环境,以更加科学、经济和高效的方式,检验完善战争理论和作战构想,实现用技术原理探索制胜机理,用理论创新牵引技术创新的目标。要紧跟战争形态和作战方式演变,紧贴作战任务、作战对手、作战环境,大兴作战问题研究之风,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。通过作战需求来指导研究,让研究成果融入建设和训练,将研、建、训、战四者融为一体,在联合作战实验体系内,围绕战略、战役和战术问题,将研究、建设、训练融为一体,从而提高我军备战打仗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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